代購商品 會違反 商品檢驗法嗎?
我在網拍代購國外的嬰兒推車、嬰兒安全座椅。
客人有需要時,可以下標,付代購費及商品費用給我,然後我再向美國的商家購買商品,再寄給台灣的買家,有時會先寄到台灣我這裡,然後再轉寄給買家。
請問這樣會違反商檢法嗎?
因為我收到網拍管理員的通知,我可能會違反法律。
但是我只是將商品刊登入拍賣網站,但然後接受委任代購商品而已。當然會賺取代購費。
並不是大量進口販售產品。
另外,我有上標準檢驗局的網站,它們有列出如下,另外還註明了(包含代購業者)
產製商品或輸入商品者,就是「報驗義務人」
網路賣家如為產製(包含組裝及修改)或國外進口應施檢驗商品(包含代購業者),即負有報驗義務,而這些應施檢驗商品在未完成檢驗規定前是不可以運出廠場、輸入或進入市場的(檢驗時點依公告之檢驗方式),如有違反,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,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。
(依商品檢驗法第8條規定,對應施檢驗商品應負擔報驗義務之人,為商品之產製者或輸入者,如果商品係委託他人產製或輸入並以委託者的名義在國內銷售,亦屬報驗義務人)
現在已將商品先行下架了,但是我想要查清楚,這樣有違法嗎?
要如何避免呢?
客人有需要時,可以下標,付代購費及商品費用給我,然後我再向美國的商家購買商品,再寄給台灣的買家,有時會先寄到台灣我這裡,然後再轉寄給買家。
請問這樣會違反商檢法嗎?
因為我收到網拍管理員的通知,我可能會違反法律。
但是我只是將商品刊登入拍賣網站,但然後接受委任代購商品而已。當然會賺取代購費。
並不是大量進口販售產品。
另外,我有上標準檢驗局的網站,它們有列出如下,另外還註明了(包含代購業者)
產製商品或輸入商品者,就是「報驗義務人」
網路賣家如為產製(包含組裝及修改)或國外進口應施檢驗商品(包含代購業者),即負有報驗義務,而這些應施檢驗商品在未完成檢驗規定前是不可以運出廠場、輸入或進入市場的(檢驗時點依公告之檢驗方式),如有違反,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,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。
(依商品檢驗法第8條規定,對應施檢驗商品應負擔報驗義務之人,為商品之產製者或輸入者,如果商品係委託他人產製或輸入並以委託者的名義在國內銷售,亦屬報驗義務人)
現在已將商品先行下架了,但是我想要查清楚,這樣有違法嗎?
要如何避免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