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LL事件之後續,標錯價為廣告行銷手法?


作者: 陳志宇 <> | Lawblog@ILF-TW.com
日期: 2010-06-14T13:38:41+08:00
點擊: 751

DELL案最近在台南地院獲得敗訴,一部分的理由,是法官認為DELL在短時間內一再的標錯價,根本是一種搞告行銷伎倆,故判決DELL應依廣告承諾出貨。其他部分內容,請參見〈一〉〈二〉〈三〉、〈四〉

法官判斷DELL使用廣告行銷伎倆,然而廠商是否真有意如此?我們倒是可以從商業策略角度來分析幾個前提。
......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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